农业补贴继续向新型主体倾斜
来源:中国农机化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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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农业部部长韩长赋、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司长张红宇介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韩长赋表示,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后,农业补贴只会增加不会减少,基本原则是存量调整、增量倾斜。张红宇则表示,新增的农业补贴向适度规模经营的家庭农场、合作社等新型主体适度倾斜。

 

本报讯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以下简称《三权分置意见》)。“三权分置”实施后农业补贴在政策上会有哪些倾向?针对这一问题,农业部部长韩长赋和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司长张红宇分别从各自角度进行了解读。

韩长赋指出,农业是基础产业,因为农业要为全国人民“搞饭”,要为农民“搞钱”,要为城里人“搞绿”,所以必须保护和支持。国家还会继续地稳定和增加对农业的补贴,包括各种农业生产建设的投入。这也是国际通行的标准,很多发达国家都对农业进行补贴,有的国家农民收入的50%、60%是来自政府补贴。所以农业补贴不会因为“三权分置”而减少,只会增加不会减少。

韩长赋还表示,我国正在进行农业补贴的改革,改革的目的不是改少了而是改得更合理、更有针对性、更有有效性。基本原则是存量调整、增量倾斜。存量,已经给农民装到口袋里的钱,政府不会再掏出来。但是要优化,使它能够用的更好。同时,增量要向新的生产经营主体倾斜。引导土地流转、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农业的质量、效益和竞争力,这是政策导向。

张红宇表示,通过培育新的经营主体,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是大趋势,“三权分置”对农业政策,包括补贴政策都会产生深刻的影响。总的趋势是新增的农业补贴向适度规模经营的家庭农场、合作社等新型主体适度倾斜,比如建立担保体系或提供购置农机具补贴等。如在东北地区,耕地比较多,新型主体经营面积大,购置农机具动辄需要几十万,甚至上百万,只靠一个家庭农场甚至一个合作社,一次性支付恐怕比较困难,这就需要政府对他们进行支持。在这种情况下,适当地提高相关的补贴比例,也是必需的。

张红宇还表示,农业补贴下一步的趋势是增量向新型主体倾斜,这是大方向。主要应当补贴在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开展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农业生产条件改善等方面。我们创造条件,促进新型经营主体和适度规模经营健康持续地发展,对建设现代农业、增加农民收入都会产生一系列的积极影响。

发布日期:2016-11-11 15:30:03 提交人:管理员 责任编辑: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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