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合作社实现整体发展质量稳步提升 四级联创示范社达15.7万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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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农业农村部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促进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加强试点示范引领,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四级联创示范社15.7万家,首批30个县(市、区)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总体来看,农民合作社保持规范运行、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实现了整体发展质量稳步提升。

合作社组织农民优势凸显。截至2020年11月,全国农民合作社达到224.1万家,坚持以农民为主体,辐射带动近一半的农户。农民合作社加强社际联合,通过共同出资、共创品牌、共享收益,组建联合社1.3万余家,社均带动12个单体合作社,经营收入是单体合作社近4倍。贫困地区共培育发展农民合作社72万家,吸纳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入社发展乡村产业。

服务农民功能增强。农民合作社业务范围拓宽,覆盖农林牧渔各业,并向综合合作发展,27.7万家农民合作社面向小农户提供专业化社会化服务,1.3万家进军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2000多家从事民间工艺制品等乡土特色产业。产业链条延伸,从种养业向产前农资技术和产后加工流通等各环节拓展,超半数的农民合作社提供产加销一体化服务,26.8万家创办加工、流通和销售实体,4万家发展农村电子商务,近16万家拥有注册商标或农产品质量认证。

富裕农民作用彰显。农民合作社利用生产资料采购、产品供给的规模优势,为成员提供统购统销经营服务总值达9602亿元,平均为每个成员销售农产品1万元、购买生产投入品4000元。农民合作社通过优质优价、就地加工,提升农业经营综合效益,通过盈余返还、出资分红,增加了农民财产性收入,在按交易量(额)返还盈余的基础上,成员人均获得二次盈余返还1257元。

稳产保供支撑有力。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农民合作社全力采收、换茬抢种,确保粮食和“菜篮子”产品有效供给。实行服务费减免、平价购销,维护市场秩序。通过线上订购、订单销售、团购配送、社区直供、基地直采,畅通产销对接渠道。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上线农业农村部“全国蔬菜类合作社查询”信息,发布8批近1.7万家农民合作社鲜活农产品供应信息。

目前,农民合作社正处在转型升级的关键阶段,呈现由注重数量增长向量质并举、重在向质量提升转变的特征。下一步,农业农村部还将引导农民合作社内强素质、外强能力,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来源:农业农村部新闻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0-12-29 13:46:08 提交人:王明星 责任编辑:王明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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