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关注:《2019中国农机化发展白皮书》(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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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思路 新举措 新进展

1、全国贯彻落实国发42号文

2018年12月29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42号),明确了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是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为贯彻落实《意见》,2019年4月以国务院名义在湖北襄阳召开了专题会议进行了部署。农业农村部农机化司组织开展“农机化与乡村振兴”大学习活动,策划“学习贯彻国务院42号文件大家谈”系列报道,邀请行业各领域专家对《意见》相关内容进行权威解读。刘宪会长解读文章中汇报了中国农机化协会学习心得和2019年贯彻《意见》思路措施。福建、重庆、湖北、云南、陕西、山西、宁夏、四川、吉林、河北、内蒙古、甘肃等地结合本地实际,因地制宜,先后出台了具体实施意见。

2019年各地贯彻《意见》工作成效明显:湖北提出将实施农机装备产业升级工程、农机作业水平提升工程、农机农艺融合发展工程、绿色农机推进工程、农机精准作业示范工程、新型农机服务主体培育工程、农机作业条件建设工程和农机抗灾救灾能力提升工程等“八大工程”,推动农业机械化实现高质量发展。山东省紧紧围绕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牢牢把握“走在前列、全面开创”目标定位,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以实施国发42号文件和省政府实施意见为主线,锚定率先建成“两全两高”农机化示范省,奋力打造全程全面机械化升级版。云南成立全省高原农机创新研发联盟,大力发展适应丘陵山区作业的中小型农机,协调发展特色作物生产、特产养殖需要的高效专用农机。针对全省特色经济作物,建立农机农艺融合的机械化农业生产技术规范,打造高原特色农产品优势区机械化生产样板。陕西在实施意见中明确提出支持农机互助保险发展,强化“3+X”农业特色产业机械装备支撑,提升果业生产机械化水平;提升畜牧业生产机械化、智能化和清洁化水平;提升设施农业机械化和自动化水平;提高特色产业机械化水平。江苏聚焦农机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强化供给侧改革,明确以现代农机装备产业集群创新行动、农机装备关键技术协同攻关行动、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整体推进行动、特色产业农机化技术示范推广行动、新型农机服务组织共育共建行动、农业“宜机化”作业条件提档升级行动、农机人才培养培育行动八项行动作为主抓手,全面推进农机装备产业和农业机械化高质量发展。福建在财政支持、农机购置补贴和税收金融保险优惠上给予政策扶持,其中包括扩大购机补贴品目,对进口农机产品按同等条件享受补贴等。针对特殊的丘陵山地具体情形,甘肃以服务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满足农民对机械化生产需要为目标,聚焦聚力特色产业机具研发和示范推广,推动全省特色产业提质增效。重庆积极推进农田宜机化改造。2019年宜机化改造面积40多万亩,100%的地块机器能穿梭自如,助推了当地水稻、油菜、马铃薯等主要作物及柑橘、榨菜、花椒等特色经济作物的全面全程机械化。

2、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操作更加科学、务实和灵活

2019年,中央财政投入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80亿元,使用资金171亿元,使用进度94.68%,扶持143万农户购置机具192万台(套),是近5年来实施进度最快,效果更加凸显的一年。对于,少数人认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存在部分机具饱和、行业撬动乏力、违规行为增多等问题,已经进入了政策实施的“后补贴”时代。中国农机化协会认为,农机化的服务对象不仅仅是种植业,还应包括农、林、牧、副、渔的各个方面。从这个角度看,农机化服务的领域就宽了,补贴资金支持范围也就大了,补贴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2019年,各地加大补贴政策创设力度,开展了补贴范围拓展、资质多元采信、信息化监管、鉴定能力建设、严惩违规行为等一系列措施,缓解了“补不了”“补不好”“补得难”“补得繁”等诸多问题,不遗余力地提高政策的执行力。在行业遭遇寒流冲击的背景下,农机购置补贴的一系列创新举措,促进了政策的柔性实施,给行业带来了阵阵暖流。

补贴品目范围进一步扩大,资金支持方向由粮棉油糖等大宗作物向畜牧水产养殖、设施农业、农产品初加工等领域倾斜,“补不了”的问题得到缓解,养殖户、渔民、果农等感受到了政策的温暖。农民是生产的主体,农民满不满意、需不需要是补贴实施的出发点。在补贴资金充足的条件下,如农业运输机械、新能源农机、设施大棚等农民需要、生产亟需的农业机械都应给予资金扶持。在此基础上,要加强信息化监管等手段,提高补贴机具管理能力,避免机具非农使用和非正常转让等问题。全年新增或细分了有机废弃物好氧发酵翻堆机、有机废弃物干式厌氧发酵装置、畜禽粪便发酵处理机、有机肥加工设备、埋茬起浆机、精量播种机、整地施肥播种机、风筛清选机等多个品目,将饲料(草)生产加工机械设备、饲养机械、畜产品采集加工、畜禽粪污资源化等4个种类的机械装备列为重点内容;各省补贴范围进一步扩大,江西等6省将标准化骨架大棚纳入试点品目范围,26个省份开展了39种农机创新产品补贴试点,20个省份开展植保无人飞机规范应用试点,农民对各种新型农机装备需求得到满足。

补贴操作进一步规范,抵抗风险能力得到加强,对违规失信主体严惩力度加大,“补不好”的问题得到缓解,诚信企业感受到了政策的温暖。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作为中央专项资金,属中央拿钱委托地方管理部门实施,这种层层委托,分散执行的操作方式,让政策滋生出一些短板和痛点,也产生的一些违规行为。治乱需用重典。为了提高中央专项资金的执行效果,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监管强化纪律约束的通知》,加强县级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建设,出台严厉打击采用提供不实投档信息、虚购报补、一机多补、重复报补、以小抵大等违规手段骗套补贴行为,强化农机生产企业规范参与补贴政策实施承诺制,风险堤坝得到筑牢;农业农村部农机化司组织开展了“大马拉小车”问题农机产品专项整治工作,发布《“大马拉小车”问题农机产品消费警示》,试点将最小使用比质量等列为分档参数,有针对性地防范“大马拉小车”问题产品参与投档;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出台了《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投档工作规范》,明确了“生产企业自主投档承诺书”的主要内容,规范了要求在全国全面使用补贴机具信息化自主投档平台,鼓励一年2次以上或常年受理投档;出台了《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工作要点》,规范核验行为,明确核验内容、程序和要求,推行购机承诺践诺,明确购机者凭《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行驶证》申请补贴免予现场实物核验,推动补贴机具由人工核验向信息化核验转变;组织第三方对机具进行抽查核验,支持各级管理部门开展补贴机具第三方独立抽查核验,探索外部监督。

补贴采信更加多元化,鉴定体系得到完善,技术供给能力不断增强,“补得难”的问题得到缓解,创新企业感受到了政策温暖。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机试验鉴定产品品目归属工作的通知》,研究制定了新的《农业机械分类行业标准对照表》,将2015版行业标准与2008版行业标准进行了对照,确定了补贴产品的品目归属,从“一致”“包含”“被包含”3方面对两个标准所有品目间的横向对应关系进行了明确,保证标准内的产品能按规定得到财政补贴;通过了《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工作规范>的通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机具试验鉴定有关工作的通知》《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关于发布<全国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管理服务信息化平台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家支持的农业机械推广鉴定任务计划管理办法》等系列文件,各省鉴定机构加快开展专项鉴定大纲制定工作,畅通了农机创新产品鉴定渠道,鉴定改革措施得到落实,鉴定体系和鉴定能力得到进一步完善,补贴机具有效供给更加充足;农机强制性产品认证和农机自愿性产品认证结果纳入农机购置补贴采信范围,开发了认证结果信息公开系统,实现与补贴投档平台互通互联,为购机补贴投档工作提供技术数据支撑,补贴采信的渠道更加多元化。

补贴信息化管理水平得到提高,实施更加公开透明,操作更加便捷,“补得繁”的问题得到改善,收益主体感受到了政策温暖。农户姓名、住址、机具名称、生产企业、机型、经销商、补贴金额、销售价格等信息均能在“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网站查询,补贴操作做到了在阳光下运行。所有省份均建立了补贴资金使用定期调度机制,及时掌握市县资金使用进度。云南、宁夏等省份的财政、农机部门密切配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资金余缺动态调剂,有效防止大量结转的产生;北京、江西等省(市)率先利用二维码和物联网技术强化机具溯源精准监管,积极探索“放管服”大背景下的补贴机具信息化监管新模式;推动县级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建设率超过90%,公布各级补贴咨询电话超1万个,暂停或取消了400多家农机企业的产品,将相关企业和个人列入补贴产品经营黑名单;启动实施北斗应用示范重大项目,机械化信息化融合迈出坚实步伐。2019年中国农机化协会围绕补贴政策实施开展深入农村合作社开展调查研究,为政府部门落实政策建言献策。

3、农机科研新进展、新突破

农机科研项目稳步实施。2019年,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承担单位按照科技部农村中心要求,重点围绕项目执行情况,解决的科学或产业问题,为后续工作打下的基础以及产业贡献等方面,进行充分梳理和凝练,为项目考评验收做好准备。各地也在不断加大对农机化科研项目支持力度。山东省连续5年实施“农机装备研发创新计划”,年均支持力度6000多万,山东省用于补贴先进高效装备的资金,每年都在10个亿以上。农机化和科研管理部门积极谋划“十四五”重大项目。农业农村部计划启动《薄弱环节农机化科技创新专项》;2020年,中国农业科学院设立院级重大科研计划“农机装备与智慧农业科研计划”,农业农村部南京农业机械化研究所作为重大科研计划的实施主体,拟设立5项所级重点任务,由中国农科院创新工程经费资助。

农业装备与技术取得丰硕成果。2019年,农机化科技成果获得多项奖励。荣获“2018-2019年度神农中华农业科技奖”共 7项,其中,北京农业智能装备技术研究中心赵春江院士牵头完成的“基于北斗的农机自动导航与作业精准测控关键技术及应用”、青岛农业大学尚书旗教授牵头完成的“作物品种小区试验与繁育机械化关键技术及装备”和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吴普特教授牵头的“多能源互补驱动低能耗喷灌机系列产品研发与应用”获得一等奖;荣获“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共15项,其中农业农村部南京农业机械化研究所肖宏儒牵头完成的“茶园生产机械化作业技术集成应用”、薛新宇研究员牵头的“植保无人飞机减施增效关键技术集成与产业化推广应用”获得一等奖。

2019年,农机化科技创新平台不断完善。中国农业大学国家保护性耕作研究院、青岛智能农业机械研究院相继成立、国务院批复将“南京白马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为“江苏南京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以绿色智慧农业为主题,重点推进农业智能装备制造技术发展。为进一步推进农机化信息化工作,由农业农村部农机化管理司组织、农业农村部南京农业机械化所牵头开发了“全国农机化科技信息交流平台”( http://www.njhkj.net/),可实现多个创新资源的开放共享和大数据统计与配置决策功能,成为全国农机化科技工作者之家、科技成果展示转化的重要枢纽、智能化农机技术推广的主渠道。

农机科研人才队伍建设取得新进展。2019年,全国农机化科技创新战略咨询专家组,按照农机化生产的关键环节,组织开展系列调研培训活动40余次,制订和完善机械化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63项,牵头召开国内外学术交流会议30余次,形成了10份专业领域科技发展报告;专家组7名成员当选“中国农业机械化发展60周年杰出人物”,其中包括4名专家组组长,分别为:综合组组长罗锡文院士、农机化信息化专业组组长赵春江院士、收获机械化专业组组长胡志超研究员和农产品干燥贮藏与加工专业组组长应义斌教授;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推进行动专家指导组,聚焦九大作物,编制了《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生产模式》。

农机化新技术推广不断取得新突破。在农业农村部公布的“2019年十大引领性农业技术”中,农机占一半,包括玉米籽粒低破碎机械化收获技术、油菜生产全程机械化技术、大豆免耕精量播种及高质低损机械化收获技术、北斗导航支持下的智慧麦作技术和棉花采摘及残膜回收机械化技术。其中玉米籽粒低破碎机械化收获技术是继去年入选十大引领性农业技术后,今年再次入选。农机领域中,玉米密植高产全程机械化生产、黄淮海夏大豆免耕覆秸机械化生产、油菜机械化播栽与收获、花生机械化播种与收获、全程机械化植棉、茶园全程机械化管理、茎叶类蔬菜全程机械化、根茎类中药材机械化收获、农田残膜机械化回收、稻田冬绿肥全程机械化生产等10项技术列为全国农业主推技术。广适低损油菜分段/联合收获技术与装备、多垄多行花生播种联合作业装备、高效节能粮食干燥关键技术及成套设备、深施型液态施肥机等11项入选“2019中国农业农村重大新技术、新产品和新装备”。

4、新农机鉴定办法实施

农机购置补贴管理服务改革创新成效显现,补贴机具资质采信范围拓宽,采信管理进一步规范,生产销售“大马拉小车”产品等恶性竞争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市场秩序趋好;新的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全面实施,简政便利企业申请鉴定,开辟农机创新产品专项鉴定通道,农机企业申请鉴定数量较去年同期大幅增长;新版补贴机具投档平台上线运行,企业投档实现电子化。全国农机试验鉴定信息化平台与补贴机具投档平台全面对接,农机企业申请鉴定、投档更为便利;全天候在线办理补贴软件启用,手机申请补贴APP广泛应用。农机维修执业资格许可全面取消,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牌证管理便民化措施加快落地,农民购机用机环境优化。农机工业加快结构调整、技术升级,新产品研发生产步伐加快,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传统主流产品加快淘汰落后产能,行业集中度明显提升。

在《办法》和工作规范发布后,总站制定发布了《国家支持的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实施细则》《全国农机试验鉴定管理服务信息化平台信息管理办法》《国家支持的农业机械推广鉴定任务计划管理办法》和《国家支持的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发放办法》等一系列配套制度文件。各省农机鉴定机构也组织对相关配套制度文件进行制修订,内蒙古、黑龙江、江苏、山东、河南等省(区)均制订发布了本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保证了鉴定工作顺利过渡和依法依规开展。新《办法》对原有农机试验鉴定工作制度、管理机制、鉴定大纲内容等都进行了较大幅度的调整,鉴定机构根据新的要求,转换原有技术体系。包括组织对原部级推广鉴定大纲和部分省级推广鉴定大纲向推广鉴定大纲转换工作;根据新发布的推广鉴定大纲及时开展检验资质转换,并申报能力扩项,及时发布鉴定产品种类指南,修订农机试验鉴定相关工作程序及鉴定报告编写规则等操作层面的技术文件等。新《办法》发布后,部农机化司向社会各界介绍了农机鉴定改革背景、内容及贯彻落实等有关情况,并举办了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工作培训班,对贯彻落实农机试验鉴定新制度进行了部署。部总站召开全国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和农机化质量工作改革贯彻落实会,组织全系统贯彻落实农机鉴定改革新要求,并先后组织农业机械推广鉴定管理制度培训班和研讨会议,解决新制度贯彻落实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天津、河北、内蒙古、黑龙江、江苏、浙江、广西、新疆等多省(区、市)也分别组织农机鉴定制度相关宣贯培训活动,促进了社会各界对农机鉴定新制度的了解。通过宣传培训,努力推动农机试验鉴定改革成果落地,提高社会对农机试验鉴定工作的认知和支持。

通过新的办法为新产品提供一个“短、平、快”的鉴定渠道,使产品更加方便,更加便捷的投入市场,享受国家的补贴。农业农村部决定,将农机鉴定纳入部政务服务大厅集中统一办理,选派了进驻人员,明确了工作流程。总的来看,新的鉴定制度有条不紊推进,过渡平稳,需求旺盛,期间发现的一些问题都及时进行了研究解决,鉴定工作更加高效便捷。2019年共接收国家支持的(部级)推广鉴定申请3668个,受理立项2208个;发布六批国家支持的(部级)推广鉴定结果通报、一批撤证通报和一批证后监督结果通报;颁发证书1778张,其中部级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719张,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1059张;对355张证书换发部级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撤销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210张,注销部级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116张,部级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补发1张,对55个产品变更所属品目,推动了试验鉴定依法规范稳步发展,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和农机化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

5、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

2019年,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及农机安全监理机构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平安农机”创建活动为抓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隐患排查整治,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但是一些地方仍有事故发生,安全意识淡薄、农机安全状况差、变型拖拉机淘汰缓慢等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对农机安全生产造成威胁。 

2019年,全国累计报告在国家等级公路以外的农机事故351起、死亡49人、受伤87人、直接经济损失569.4万元。与上年相比,以上四项指标分别下降了37.7%、33.8%、33.6%和20.7%。其中:拖拉机事故128起、死亡20人、受伤32人,分别占36.5%、40.8%和36.8%。联合收割机事故201起、死亡20人、受伤46人,分别占57.3%、40.8%和52.9%。其他农业机械事故22起、死亡9人、受伤9人,分别占6.2%、18.4%和10.3%。 

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是驾驶员操作失误,造成事故225起、死亡20人、受伤45人,分别占64.1%、40.8%和57.7%。事故中存在违规行为的比例较高,其中涉及无证驾驶事故75起、死亡25人、受伤32人,分别占21.4%、51%和36.8%;涉及无牌行驶的事故52起、死亡21人、受伤26人,分别占14.8%、42.8%和29.9%;涉及未年检的事故75起、死亡33人、受伤32人,分别占21.4%、67.3%和36.8%。 

据公安部门统计,2019年,全国共接报拖拉机肇事造成人员伤亡的道路交通事故1867起,致699人死亡、1819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582.3万元。与2018年相比,事故起数减少328起,下降14.9%;死亡人数减少130人,下降15.7%;受伤人数减少371人,下降16.9%;直接财产损失减少116.1万元,下降16.6%。发生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7起,同比减少8起。 

拖拉机道路交通事故中,涉及无牌行驶的占56%,其中,广西、安徽、湖北、黑龙江、江苏、贵州、河南、广东等8省份无号牌拖拉机肇事最为突出,占全国总数的62.2%;涉及无证驾驶的占37%,其中,广西、湖北、安徽、黑龙江、河南、江苏、吉林、新疆等8省份无证驾驶拖拉机肇事最为突出,占全国总数的65.5%。 

后续内容将每周持续发布,敬请关注。

发布日期:2020-06-02 08:56:50 提交人:王明星 责任编辑:王明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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