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机械化协会秘书处职责及联系方式
来源:中国农业机械化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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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中国农业机械化协会职责

      中国农业机械化协会的宗旨是通过为政府、为会员提供双向服务,成为联系政府与农机化行业和农机使用者的桥梁和纽带,主要工作是协助政府部门开展有关行业服务工作,开展农机产品质量、维修质量、作业质量、服务质量的评价工作;组织开展行业内外调研,宣传政府部门有关方针政策和新技术成果;组织行业技术培训、专业技能教育;经政府有关部门授权或依据市场和行业需要,举办技术展览展示活动,组织农机现场演示活动;参与本行业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等。

  

  二、秘书处内设机构职责

  (一)办公室(综合部):

      1、协助协会领导处理日常工作;

      2、负责会长办公会会议纪要、协会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起草和撰写工作;

      3、负责组织各项规章制度的制(修)订,并监督实施;

      4、负责公文处理、运转和印章、法人登记证书的使用和管理;

      5、负责人事、财务、劳资及文书档案管理工作;

      6、负责党务、工、青、妇活动的策划、组织;

      7、负责财务管理;审核各分支机构活动经费;向理事会、会员代表大会、分支机构会员大会提交财务报告;

      8、负责牵头实施年度检查和社团评估;

      9、负责《中国农业机械化发展白皮书》编写工作;

      10、负责各类委托项目、课题和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归口管理工作;

      11、负责公益扶贫各项工作的联络、组织等;

      12、负责协会办公设备的购置、维护和管理;

      13、负责协会车辆、固定资产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

      14、完成协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电话:010-59199070     传真:010-59199069

  

  (二)培训宣传部机手工作部

      1、负责协会对外宣传,制定协会宣传计划,建立健全宣传管理制度,为会员提供宣传和推广服务;

      2、负责协会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媒介的开发、运营、维护、拓展和管理,信息发布及更新;

      3、配合各部门做好各项会议活动的宣传报道;

      4负责农机手相关业务技术培训、农机手相关服务工作

      5、收集、汇总、报批各部门及分支机构年度培训计划,并落实各培训计划的实施;

      6、了解行业需求,组织开展相关培训业务;

      7、负责完善智库组织机构和运行机制,制定发展规划,制(修)订智库管理办法;

      8、负责建立政策、资料等数据库,为行业及会员提供信息指导与服务;

      9、智库相关出版、发行、推广及公益(营销)活动的组织实施,传播智库成果;

      10、开展课题研究,向社会及会员提供咨询、评估、论证等服务;

      11、负责大型综合活动中重要文稿的起草;

      12、完成协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电话:010-59199108      传真:010-591999069

    

  (三)行业发展部:

      1、研究国内农机化发展动态和趋势,为政府制定行业政策、法规、规划等提供咨询和建议;

      2、组织收集、汇总、分析、发布农机化行业信息;

      3、负责行业专家、企业、服务组织数据库的建设及管理;

      4、负责制定展览演示及相关活动计划,并组织实施;

      5、负责全国农机展、新疆农机博览会、中国国际农机展及相关配套活动的组织、联络、沟通;

      6、牵头组织和举办中国甘蔗机械化博览会;

      7、研究开发农机化演示、推广活动;

      8、负责会办企业的日常管理工作;

      9、完成协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电话:010-59199067      传真:010-591999069

  

  (四)会员服务与国际交流部:

      1、负责组织、制定与国外农机化相关的技术交流、考察等合作活动计划,并组织与实施;

      2、负责外事来访、国际合作项目接洽、国际性会议活动等;

      3、负责组团出国考察和培训等外事沟通联络工作,协助办理相关手续等;

      4、负责组织开展团体标准的制、修订,进行宣贯培训和交流;参与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负责团体标准技术委员会日常管理工作;

      5、负责会员发展、联络和管理,会费收缴;协调会员之间的横向联系,组织会员开展交流活动;

      6、组织、落实协会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等各项会议和活动;制、修订《中国农业机械化协会章程》《中国农业机械化协会会费管理办法》等与会员相关的管理规定;

      7、负责组织制定行规行约,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完善行业自律、规范,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会员执行行规行约;

      8、负责分支机构的设立、撤销的审核和报批;日常文件运转;分支机构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管理;制、修订《中国农业机械化协会分支机构管理办法》;

      9、负责与地方农机行业协会工作联系;

      10、完成协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电话:010-59199106     传真:010-59199069


发布日期:2024-03-25 14:04:09 提交人:管理员 责任编辑: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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